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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实施编码:11430600006354256M3001019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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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岳阳市水利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12345,0730-8882046

    12345,0730-8882046
  • 监督投诉方式

    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 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管理科0730-8882111

    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 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管理科0730-8882111

受理条件

1.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有关条件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有关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2、水利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申报材料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内容实事求是。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0号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有效。

初审

10个工作日

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进行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符合验收规定,发放《验收通知》。

主持验收会议

4个工作日

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有关规定

决定

2个工作日

初审、验收会议通过

办结

2个工作日

初审、验收会议、决定通过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2017年修正)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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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栏填写单位名称还是人名?

答: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栏填写申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填写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

2、问:提交材料应当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答:请根据申请材料的要求提交。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材料为2页及以上的,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