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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实施编码:11430781MB1551998W443202240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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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6-4221293

    0736-422129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4241600

    0736-4241600

受理条件

群众咨询的是关于旅游信息方面的问题。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津澧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文旅广体局39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超过受理期限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

办结

1个工作日

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4月25日发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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