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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林木良种补偿

实施编码:11430412MB1866156B443106406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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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良种补偿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南岳区林业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5671605

    0734-567160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5670990

    0734-5670990

受理条件

1.单位和个人因林业主管部门为选育林木良种建立测定林、试验林、优树收集区、基因库等而减少经济收入的,批准建立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2.符合国家给予林木良种补偿的有关规定。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和顺路1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5月0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条件

办结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 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修订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因林业主管部门为选育林木良种建立测定林、试验林、优树收集区、基因库等而减少经济收入的,批准建立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补偿通知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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