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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实施编码:11431222MB1514425T4002030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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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沅陵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45-4222778

    0745-4222778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4222908

    0745-4222908

受理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沅陵县黔中大道与思源大道交汇处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13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结

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第23号

第二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纳税人未准确填报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将有何后果?

纳税人未准确填报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将影响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等事项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