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张家界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张家界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变更

实施编码:11430800006442088A3431017244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变更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张家界市住建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4-8220213

    0744-8220213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已签订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55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08-710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4个小时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建设部〔2011〕6号 ) 第十九条

审核

1个工作日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建设部〔2011〕6号 ) 第十九条

审批

1个工作日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建设部〔2011〕6号 ) 第十九条

办结

4个小时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建设部〔2011〕6号 ) 第十九条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建设部〔2011〕6号 )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