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2、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3、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4、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5、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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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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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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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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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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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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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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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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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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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7336132
0731-57336135
1、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2、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3、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4、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5、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路6号湘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6号城管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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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登记受理。 |
初审 |
1个工作日 |
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窗口。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复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窗口。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对符合要求的,作出许可决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窗口。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或材料。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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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函[2014]69号)第二部分部分城市管理职责划分:“(一)建筑垃圾、砂石、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管理。……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筑渣土施工工地监管;负责查处建筑垃圾、砂石、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运输时造成环境污染、未按核准线路及时间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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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告知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