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建筑设计的总平面图审查资料(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初步设计批复(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停车设施(车库)施工图;城市大型建筑改变用途后的相关资料(说明改变用途后建筑性质、总平面图、停车设施(车库)等的变化情况)。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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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东安县交警大队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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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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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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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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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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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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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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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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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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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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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6-8820110
0746-8810110-511
原建筑设计的总平面图审查资料(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初步设计批复(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停车设施(车库)施工图;城市大型建筑改变用途后的相关资料(说明改变用途后建筑性质、总平面图、停车设施(车库)等的变化情况)。
东安县东安大道189号317治安大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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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审查办理对象所提出申请是否正当、合法 |
审核 |
12个小时 |
现场核实、核查变化情况 |
审批 |
12个小时 |
支队分管领导审批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确定是否办理备案登记。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6年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8号,2020年11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9号予以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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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经营管理单位改变城市大型建筑的用途,从事商业、会展、娱乐、体育、餐饮、教育培训等活动,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应当在改变用途前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经营管理单位改变城市大型建筑用途备案审批表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