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受理条件
事项类型 |
行政裁决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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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卢峰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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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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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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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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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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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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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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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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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3322097
0745-12345
暂无受理条件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警予东路胜利街道溆浦县卢峰镇人民政府溆浦县卢峰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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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真实有效 |
审核 |
40个工作日 |
材料真实有效 |
审批 |
10个工作日 |
符合审查标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材料真实有效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8月27日修改)第十七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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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