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客运站经验收合格; (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以下统称违禁物品)查堵、人员和车辆进出站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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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零陵区交通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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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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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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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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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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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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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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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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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6-6223478
0746-6331784
第十五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客运站经验收合格; (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以下统称违禁物品)查堵、人员和车辆进出站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政务中心四楼交通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申请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检查 |
审批 |
1个小时 |
合格 |
办结 |
1个小时 |
发证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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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