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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审批

实施编码:11433127MB1289352D4000141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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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永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3-5222892

    0743-5222892
  • 监督投诉方式

    0743-5236192(县优化办)、0743-5229588(县政务服务中心)

    0743-5236192(县优化办)、0743-5229588(县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条件

(一)有举办宗教教育培训的传统和正确的教育培训宗旨; (二)有固定的能够满足教育培训要求的场地; (三)有合格的授课人员; (四)有必要的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五)有管理组织和负责人,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民宗局窗口;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政务中心民宗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10月01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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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受理

审核

1个工作日

审核

办结

1个工作日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十八条:“宗教团体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下称寺观教堂)开展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宗教教育培训,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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