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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实施编码:11430300MB15361493343103110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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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2861650

    0731-5286165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8553615

    0731-58553615

受理条件

1、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3、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4、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和管辖范围;5、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1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213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

初审

3个工作日

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

立案

5个工作日

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

答辩通知书

10个工作日

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

调查收集证据

10个工作日

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

案件审查

10个工作日

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

证据认定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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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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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或调解协议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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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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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二次会议

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协议书》《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协议书》《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协议书》《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与调解专利纠纷案件的区别?

虽然两种行政行为的对象都是专利纠纷,但二者存在以下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为属行政裁决,当事人不服行政裁决结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调解专利纠纷行为属行政调解,当事人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是处理对象不同。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的对象是专利侵权民事纠纷;调解专利纠纷的对象是包括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奖酬纠纷,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以及其他专利纠纷。 三是程序不同。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依申请启动后,申请人可以撤销申请,被申请人不能撤销;调解专利纠纷依申请启动后,任何一方拒绝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调解活动即可终止。 四是处理结果效力不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服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诉讼不履行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专利纠纷调解的结果不具强制性,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