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时,演员在湖南省内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予以出具“短期工作证明”。无需特别申请。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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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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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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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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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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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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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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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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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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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2213010
0731-82212345
申请“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时,演员在湖南省内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予以出具“短期工作证明”。无需特别申请。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17-D18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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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初审 |
3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批 |
3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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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相关办理程序(试行)》(人社部发〔2014〕78号) 第五条第二点拟入境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在境内停留时间不超过90日的,文化主管部门为其出具工作证明。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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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