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湖南省募捐条例》《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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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娄底市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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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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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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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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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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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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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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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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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8-8312373
0738-12345
《慈善法》《湖南省募捐条例》《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环府路勤政街36号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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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8个小时 |
合法 |
办结 |
8个小时 |
合法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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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第二十四条 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募捐方案应当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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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长沙市望城区XXX会开展“XXXXXXX”公开募捐的批复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