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管理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单位;市级管理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单位。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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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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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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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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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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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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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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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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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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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1-28682564
0731-28687595
省级管理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单位;市级管理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单位。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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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制定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方案 |
审核 |
6个工作日 |
方案可行,开展创建工作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对公众开放生态环境教育基地,资料归档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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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环宣教〔2016〕38号)“3.加强生态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在传播生态文化方面的作用。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管理区等的生态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使其成为培育、传播生态文化的重要平台。”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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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