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设立、合并、分立的企业单位(即2016年9月20日后在工商部门登记设立的企业),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时,向省社会保险中心申请补充单位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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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涟源市人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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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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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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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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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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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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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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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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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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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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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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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8-4439606
0738-4439567
新增设立、合并、分立的企业单位(即2016年9月20日后在工商部门登记设立的企业),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时,向省社会保险中心申请补充单位信息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梅亭路与振定路交叉路口西北侧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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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a)新增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在长沙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www.cs12333.com)“新单位注册”菜单中根据平台办理流程进行参保单位新增开户的注册;网上注册审核通过后,新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宁乡市民之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进行窗口审核; b)变更或注销社保保险参保业务,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宁乡市民之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进行窗口审核。 c)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宁乡市民之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d)业务窗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向申请人说明:逾期未补正则退回申请材料.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a) 按照办理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 b) 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告知并说明理由;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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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补充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湖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登记信息表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