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齐全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
6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1-52817350
0731-52817008
材料齐全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与湖湘东路交汇处市民之家北栋3楼综合审批服务区C201-205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完全真实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准确完整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公路施工作业验收结果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