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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实施编码:11430821MB171377404000120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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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张家界市慈利县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44—3211951

    0744—3211951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湖南省畜禽屠宰场审批程序指南》等文件相关要求。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金慈街道零阳西路78号政务服务中心6层农业农村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3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10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受理,材料不全退回并一次性告知。

审核

2个工作日

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现场审核,并给出现场审核意见。

审批

1个工作日

作出审批决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1年)第742号

第九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应当载明屠宰厂(场)名称、生产地址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事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变更生产地址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变更屠宰厂(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确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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