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受理2006年1月1日前参加湖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考生需先到原参测普通话测试站复印原始成绩档案,并加盖测试站公章。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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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教育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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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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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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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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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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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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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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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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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1-82213032、0731-82213033
0731-82212345
仅受理2006年1月1日前参加湖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考生需先到原参测普通话测试站复印原始成绩档案,并加盖测试站公章。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三楼F01-F06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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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可在系统中查询到数据或是能提供原始成绩档案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符合相应的补办条件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审批流程合规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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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003〕第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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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编号并加盖印章后颁发。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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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等级证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