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有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是在该登记机关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2、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可以出质的股权。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4-5817969
0734-5825450;12345(县境内直拨);0734-5824101(县境外直拨) 注:不在12345前加0734,否则会拨到衡阳市12345热线去。
●向有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是在该登记机关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2、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可以出质的股权。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南路与创品路交汇处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内容真实有效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内容真实有效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 |
---|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 |
第二条: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
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
第一条: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