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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装用电业务办理

实施编码:91430412185241248A4432099P01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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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装用电业务办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衡阳市南岳区供电分公司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需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4-5698222

    0734-569822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2.报装时,必须结清电费,无正在处理的违章、违约用电行为。 3.办理新装业务应确保申请人是产权拥有者本人。 4.办理新装业务应先自行核查此次申报的物业地址是否已安装同样用电性质计量装置,如已安装,则按增容业务办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衡阳市南岳区万福路46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3号)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并提供用户须知资料。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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