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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

实施编码:12430700732886177N3432017001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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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6-12329

    0736-12329
  • 监督投诉方式

    热线:0736-12329;省建设厅:0731-88950033;省检察院:0731-84732000;省监察厅:0731-82688926

    热线:0736-12329;省建设厅:0731-88950033;省检察院:0731-84732000;省监察厅:0731-82688926

受理条件

备注:其他各市州公积金中心的受理条件以各市州公积金中心官网公布的为准。(省直和长沙市公积金中心除外) 1.长沙行政区域内既有多层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增设电梯的,可申请提取住宅所有权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2.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自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审批完成之日起24个月以内申请提取。 3.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户分摊的自付费用金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4.增设电梯住宅存在非配偶共有产权人的,按职工所占产权比例提取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平均份额核算。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市民之家1楼C区市住房公积金C01-C03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真实、完整齐全,符合政策、符合流程规定。

审核

1个工作日

资料真实、完整齐全,符合政策、符合流程规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资料真实、完整齐全,符合政策、符合流程规定。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10号查看原文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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