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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产地检疫)

实施编码:1143072100641423934000120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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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产地检疫)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安乡县农业农村局(含农经站)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4302256

    0736-430225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4323110

    0736-4323110

受理条件

申请人登录https://ywglmh.moa.gov.cn/进行检疫申报 从事种子、苗木和繁殖材料运输的繁育单位和个人。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深柳镇安乡大道东2号政务中心一楼农业农村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按照标准审核申办材料。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受理,并进行受理登记;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告知理由;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需要补充材料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审核

3个小时

对受理的材料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窗口工作人员。

办结

3个小时

根据审批意见,对批准同意的,办理证件并交申请人;对未批准同意的,将不予同意的理由、申办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审批工作完成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7〕第687号

第七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植物检疫人员进入车站、机场、港口、仓库以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应穿着检疫制服和佩带检疫标志。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查看结果样本

受理条件?

从事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运输的繁育单位和个人。

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