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项目。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0-3050000
0730-123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项目。
临湘市长盛西路333号临湘智慧政务中心一楼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条件或审批权限不属于临湘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设单位。 |
审核 |
4个工作日 |
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临湘市环境保护局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
审批 |
9个工作日 |
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临湘市环境保护局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临湘市环境保护局在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nxiang.gov.cn/)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审查、审批信息予以公开。国家规定需要保密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相关信息除外。 项目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环评批复公示7个工作日。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104号 |
---|
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