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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出让用地)

实施编码:1143068100639466174000115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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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出让用地)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5244116

    0730-524411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5206812、0730-12345

    0730-5206812、0730-12345

受理条件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征、出让建设用地或者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材料说明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改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小时

(1)在辖区范围内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2)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 (3)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4)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分件

0个小时

根据受理办件类别分件去相应股室。

承办

1个小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对承办件进行材料整理并承办。

审核

1个小时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承办件进行审核。

审查批准

1个小时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承办件进行审查核对并批准。

整理

1个小时

整理核对承办件材料并送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办结

1个小时

出证发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 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 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 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 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三十九条: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 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 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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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测绘

委托有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实施

个工作日

合同约定服务时限

市场调节价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当怎样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一)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自受理土地储备机构的书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  (二)土地管理部门依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进行出让; ?  (三)受让建设用地的单位或者个人持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