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范围内从事科技工作的个人或单位,咨询属于可公开范围的有关湖南省科技方面的政策。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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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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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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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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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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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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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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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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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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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1-88988813;0731-82213041
0731-88988813;0731-822130410731-82212345
0731-82212345在全省范围内从事科技工作的个人或单位,咨询属于可公开范围的有关湖南省科技方面的政策。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6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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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小时 |
1、如系现场咨询,申请人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介绍信原件,政策法规处承办人进行审核,并留存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单位介绍信复印件;如系网上咨询,由省科技厅主管政务公开的处室交办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承办人。 2、政策法规处承办人对申请人咨询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申请人咨询的内容是否属于湖南省科技政策方面的内容,如申请人咨询的内容属于湖南省科技政策方面的内容且属于可公开范围内的内容,进行受理;如不属于湖南省科技政策方面的内容或属于不可公开范围内的内容,不予受理。 |
审核 |
3个小时 |
政策法规处处室负责人对申请人提交的咨询内容进行审核,如属于政策法规处能自行答复的内容,进行一次审核后交办处室分管负责人和政策法规处承办人承办;如属于省科技厅其他主管处室答复的内容,进行一次审核后交由其他主管处室承办。 |
办结 |
3个小时 |
如申请人咨询的内容属于政策法规处能自行答复的内容,由政策法规处承办人根据审批(审核)意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如申请人咨询的内容属于省科技厅其他主管处室答复的内容,由政策法规处承办人根据其他处室审批(审核)意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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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3号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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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服务保障和监督实施;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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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技政策咨询答复函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