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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采矿权属争议裁决

实施编码:11431081MB1635075N443091500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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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属争议裁决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裁决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资兴市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3322729

    0735-332272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3332531

    0735-3332531

受理条件

1、申请裁决的书面申请; 2、权属证明的相关材料; 3、办理所需其他材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资兴市阳安路51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36-44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审批、决定

1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发件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九条“矿山企业之间的矿区范围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矿区范围处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区范围的争议,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采矿权人之间对矿区范围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矿区范围处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区范围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决定。” 3.《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矿区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证机关裁决;涉及两个以上发证机关的,由发证机关的共同上一级机关裁决。”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处理决定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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