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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实施编码:11430124MB1B351336400056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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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8980573

    0731-88980573
  • 监督投诉方式

    12345(宁乡本地);0731-87212345(外地)

    12345(宁乡本地);0731-87212345(外地)

受理条件

资料齐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501号市民之家1楼C区45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备条件

审核

2个工作日

审查材料内容是否合法有效,报文物科审查决定。

办结

1个小时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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