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永兴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永兴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补领收养登记

实施编码:11431023006550206G4000711022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补领收养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永兴县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5537676

    0735-553767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5535062

    0735-5535062

受理条件

1.收养的受理条件: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解除的受理条件: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便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永兴大道486号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民政局D032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真实、完整、齐全

审核

0个工作日

资料真实、完整、齐全

办结

24个工作日

资料真实、完整、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08〕118号

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补领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证件,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收养登记申请书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