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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殡葬改革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实施编码:114311270066141347343081100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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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殡葬改革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蓝山县民政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6-2213359

    0746-2213359
  • 监督投诉方式

    0746-12345

    0746-12345

受理条件

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学有样板,用先进的典型引导人,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在殡葬行业掀起比、学、赶、帮、超的新高潮,民政部将对殡葬改革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科技路政务服务中心1楼民政局A14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8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10月0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检查资料

办结

1个工作日

审核资料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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