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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一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实施编码:TE430722000000005A443201700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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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一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寿管理部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6-2883769

    0736-288376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2881238

    0736-2881238

受理条件

备注:其他各市州公积金中心的受理条件以各市州公积金中心官网公布的为准。(省直和长沙市公积金中心除外) 1.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省直中心或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含长沙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要求: ①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12个月(含)以上; ②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补缴的不计); ③借款人及配偶在多个中心有住房公积金正常或封存账户的,应在申请贷款前进行合并或销户。 (2)申请贷款的房产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在长沙行政区域范围内; ②一手房贷款所购房产应当属于省直中心认证签约楼盘或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的现房; (3)购买的自住房行为发生在贷款申请前一年内。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6)借款人及配偶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借款人及配偶现无房或已有一套住房的(含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申请异地贷款的还包括主借款人及配偶在主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的自有产权住房)。 (8)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包含省直中心和其他中心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均不能超过2次。其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一次贷款次数。 (9)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此套房未办理购房提取(包括借款人和配偶在本中心或其他公积金中心购房提取)。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材料说明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中路621号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寿管理部1楼大厅3号窗口(政务中心分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公积金贷款条例

审核

1个工作日

公积金贷款条例

审批

1个工作日

公积金贷款条例

办结

1个工作日

公积金贷款条例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10号查看原文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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