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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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资兴市东江街道大兴西路社区 | 行使层级 |
村(社区)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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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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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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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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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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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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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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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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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5-3480333
0735-3481236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东江街道大兴西路社区大厅办事处;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东江街道大兴西路社区;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19日~12月05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全年,夏季(07月19日~次年02月17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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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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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2011]26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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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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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