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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

实施编码:11430721006414159F443201740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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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安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6-4302513

    0736-430251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4323110

    0736-4323110

受理条件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手续办理完毕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深柳镇安乡大道东2号安乡政务中心一楼住建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受理提交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情况说明理由,材料合格、齐全。

审核

3个小时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办结

2个小时

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决定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248号,根据国务院令〔2018〕698号修订)第二十条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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