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开福区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开福区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公开募捐资格审核

实施编码:11430105006146131E4000111013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公开募捐资格审核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开福区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4399159

    0731-8439915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12345(市民服务热线)、

    0731-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 (一) 1.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理事会能够有效决策,负责人任职符合有关规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勤勉尽职,诚实守信; 2. 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没有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3. 理事会成员中非内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法定代表人由内地居民担任; 4. 秘书长为专职,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有与本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6. 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3A及以上; 7. 申请时未纳入异常名录; 8. 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前二年,未因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布前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以登记日作为满二年条件的起算点,登记满二年,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按照上述条件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588号开福区政府二办217室;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盛世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1-6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符合《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规定

初审

1个小时

符合办理规定

复审

1个小时

符合办理规定

审核

1个小时

符合办理规定

审批

1个小时

符合办理规定

办结

1个小时

通知办理人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二十二条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公开募捐资格通知书 查看结果样本

募捐人通过哪些方式开展募捐活动?

(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劝募; (二)在公共场所摆放募捐箱; (三)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持募捐人有效证件劝募; (四)寄发劝募函或者发送劝募信息; (五)义演、义赛、义卖、义拍; (六)其他适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