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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备案

实施编码:1143010200613410694001011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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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芙蓉区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8665146

    0731-8866514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8665444

    0731-88665444

受理条件

慈善组织应当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十日前将募捐方案报送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大楼楼333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对材料进行形式和合法性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其原因

办结

1个小时

审核材料,下达备案决定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第二十四条 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募捐方案应当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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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公开募捐的主体是谁?

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开展公开募捐。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