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合法、具体的使用目的; 3.申请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范围、种类、数量与使用目的相一致; 4.保管和使用条件符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准予提供。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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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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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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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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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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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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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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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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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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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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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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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4019709
0731-84012434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合法、具体的使用目的; 3.申请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范围、种类、数量与使用目的相一致; 4.保管和使用条件符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准予提供。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自然资源局12楼确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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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9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6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1、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2、将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扫描,形成电子卷;3、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初步审查;4、对申请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告知申请人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
初审 |
0个工作日 |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2、对符合许可和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派工给复审人员,并移交申请材料;3、对不符合许可和条件的,将申报材料退至受理人员,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4、凡所申请提供材料中涉及规划方面材料、信息的,还需空间规划管理科室、分管领导复审、审核。 |
复审 |
1个工作日 |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2、对符合许可和条件的,提出复审意见,派工给审核人员,并移交申请材料;3、对不符合许可和条件的,将申报材料退至初审人员,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2、对符合许可和条件的,提出审核意见,派工给决定人员,并移交申请材料;3、对不符合许可和条件的,将申报材料退至复审人员,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2、对符合许可和条件的,作出许可决定,派工给办结人员,并移交申请材料给测绘地理信息科制作许可决定书;3、对不符合条件的,签署不予许可的的意见,并说明理由,移交申请材料给测绘地理信息科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1、经批准许可的,测绘地理信息科移交档案给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成果资料;2、对不予许可的,测绘地理信息科移交档案给窗口受理人员,通知申请人至窗口退还申报材料,同时告诉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9号)第十七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报测绘成果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准予批准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