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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实施编码:11431382006514731C4000822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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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涟源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8-4985030

    0738-498503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8-4424517

    0738-4424517

受理条件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 第八条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梅亭路与振定路交叉路口西北侧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工作日

查验申请人材料,林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

审核

12个工作日

审查申请人材料。

审批

8个工作日

对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出具批隹文书;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出具《不予许可(审批)通知书》。

办结

5个工作日

通知申请人领取,并出具《办结告知书》。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公布

第八条: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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