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机构根据对全县医疗机构年度母婴保健工作考核评比,工作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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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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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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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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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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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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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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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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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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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2817107,52817350,52817026
0731-52817008
受委托机构根据对全县医疗机构年度母婴保健工作考核评比,工作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3楼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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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0个工作日 |
按照审查标准执行 |
初审 |
1个工作日 |
按照审查标准执行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按照申请材料标准执行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流程完毕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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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六条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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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