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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实施编码:12430902446897940A5000154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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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7-2220822

    0737-222082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21669642

    0737-21669642

受理条件

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贺家桥北路长春经开区311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6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办结

5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修订)第二十一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2016年修订)第十七条:“……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书面同意……”。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建设项目建筑物高度控制事项的批复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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