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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裁决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

实施编码:11431027006570282M400091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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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裁决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桂东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8197996

    0735-819799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8623033

    0735-8623033

受理条件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部令第82号):“第六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第六十二条第三款 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裁定。 ”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桂东大道政务中心1楼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符合条件

审核

3个小时

符合条件

审批

3个小时

符合条件

办结

5个小时

符合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10号发布,交通运输部令第10号第一次修正,交通运输部令第4号第二次修正,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第三次修正,交通运输部令第8号第四次修正交通运输部令第34号第五次修正) 第五十七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 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裁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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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是否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