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湖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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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沅陵县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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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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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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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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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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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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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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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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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4223343
0745-4224499
《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湖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
沅陵县建设西街25号 民政局
全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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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5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审核 |
8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办结 |
7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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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第四十条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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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