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县、市区局提供初审资料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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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常宁市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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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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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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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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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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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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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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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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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7242720
0734-72427200734-7245512
0734-7245512由各县、市区局提供初审资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材料范本 | 材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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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路88号华岁商贸城政务中心二栋五楼60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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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1.受理 1)符合常宁市土地整治规划,2)地块未占用生态公益林,3)地块未占用环保生态红线。4)项目集中连片且符合项目立项所需的自然条件。 2.不予受理 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面告知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1.审核方式本事项采用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资料审核 (1)需要进一步补正材料的,及时通知申请人,材料补正期间不计入审查时限; (2)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要求的,通知同级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所在乡镇等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现场踏勘论证并出具项目论证意见 (3)编制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设计图册、资金预算等情况 |
审批 |
3个工作日 |
根据各部门的论证意见以及项目可行性报告对申请立项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签署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2)对不符合立项的退至经办人,并说明理由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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