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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申请大件运输车辆临时号牌

实施编码:11431021006546071K40001091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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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大件运输车辆临时号牌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桂阳县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需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4498109或者 0735-4498022。

    0735-4498109或者 0735-449802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4498108。

    0735-4498108。

受理条件

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鹿峰街道新城村桂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车管所1楼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符合受理标准

审核

1个小时

符合办理标准

办结

1个小时

符合办结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三)新车出口销售的;(四)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五)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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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证号牌核发与一般行驶证核发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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