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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实施编码:11430700MB155183244000822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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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常德市文旅广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7227285

    0736-722728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7223812

    0736-7223812

受理条件

《艺术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 第六条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本办法相关条款的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248号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公共服务科;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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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材料真实有效

办结

4个小时

材料完整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规章】《艺术档案管理办法》(文化部、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 第六条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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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有奖励?

有奖励,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都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