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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实施编码:11430426MB0P0360XF4000119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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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祁东县水利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6264551

    0734-626455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6264999

    0734-6264999

受理条件

申请人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办理湖南省权限内水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同意书审批,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省水利厅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范围; 2、建设项目符合项目所在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项目所在流域相关规划; 3、按照申请材料(样本)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材料说明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南山路379号政务中心四楼水利局窗口;

2办理时间

夏季、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核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是否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审核

2个小时

实质性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等,确定是否需要补正材料或退窗;确定是否有联审事项并依法告知;经审查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如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等活动的,负责组织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等活动。

审批

3个小时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复核审查承办责任人批复意见,签署同意或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一般事项由分管领导决定,重大事项由局长决定)

办结

1个小时

依法转达告知我局审批意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查看原文

第十九条: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有关流域管理机构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水工程建设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第三章水资源开发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查看原文

第十七条: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等,应当符合防洪规划的要求;水库应当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留足防洪库容。前款规定的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未取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第三章治理与防护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签署XXX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通知 查看结果样本

问: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签名是否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答: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的相关人员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问: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主要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工程所在流域的综合规划报告、防洪规划报告的审批文件,必要时应提供工程所在河流的综合规划报告、防洪规划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