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拟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材料齐全,无异常可当场受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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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慈利县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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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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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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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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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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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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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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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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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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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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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4-3289333
0744-12345
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拟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材料齐全,无异常可当场受理。
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金慈街道零阳西路78号政务服务中心1层A17、A18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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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部门申请办理。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可以后期补正但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向申请人说明:逾期未补正则退回申请材料。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进行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1.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据《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0条,对申请人进行业务事项资格及材料审查。 2.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逐项对照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是否在效期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是否与身份证相符。 3.经过对审查环节的梳理优化,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或变更、加注办理的人员资格认定许可审查分为2个环节,各审查环节及相关要求详见《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1.市级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据县级出入境部门上报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业务事项资格及材料审查。 2.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逐项对照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是否在效期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是否与身份证相符。) 3.经过对审查环节的梳理优化,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或变更、加注办理的人员资格认定许可审查分为2个环节,各审查环节及相关要求详见《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办结 |
3个工作日 |
1.根据县市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审批后,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制证。 2.获取方式: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自助服务区自行领取,电话:0744-3289333,或者通过邮政快递寄到指定地方(全国范围内)。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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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需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前往港澳通行证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