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会同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会同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市^部分县、部分国家级园区)

实施编码:1143122500667443654000114008001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市^部分县、部分国家级园区)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8858007

    0745-8858007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8823077

    0745-8823077

受理条件

(一)劳务派遣单位仍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会同县将军北路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31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不分冬季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要求

办结

14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5号,2012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应的监督检查。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准予或不准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查看结果样本

为什么要办理劳务派遣许可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5号,2012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