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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

实施编码:11430321006230245G4001018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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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湘潭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7880731

    0731—5788073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7880730

    0731—57880730

受理条件

船舶符合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路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服务厅9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小时

1.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对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登记受理,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加盖行政审批章。 2.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人员应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后予以登记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 3.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窗口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出具《补正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受理的,窗口人员应说明理由和依据,出具《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加盖行政审批章送达申请人。

审批

12个小时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现场堪验的进行堪验,开集体审核会议审核。对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予许可并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办结

7个小时

向申请人当场送达决定和相关文件,并出具《办结告知书》,上报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第11号

第二十二条:拟交付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在交付载运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提交以下货物信息,并报告海事管理机构:(一)危险货物安全适运声明书;(二)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三)按照规定需要进出口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载运的,应当提交有效的批准文件;(四)危险货物中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当提交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添加证明书;(五)载运危险性质不明的货物,应当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危险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材料;(六)交付载运包装危险货物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包装、货物运输组件、船用刚性中型散装容器的检验合格证明;2.使用船用集装箱载运危险货物的,应当提交《集装箱装箱证明书》;3.载运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提交放射性剂量证明;4.载运限量或者可免除量危险货物的,应当提交限量或者可免除量危险货物证明。(七)交付载运具有易流态化特性的B组固体散装货物通过海上运输的,还应当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货物适运水分极限和货物水分含量证明。 承运人应当对上述货物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船舶适装要求的,不得受载、承运。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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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条件下应提交的资料具体是指什么?

1.包装、货物运输组件、船用刚性中型散装散装容器的检验合格证明; 2.使用船用集装箱载运危险货物的,应当提交《集装箱装箱证明书》; 3.载运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提交放射性剂量证明; 4.载运限量或者可免除量危险货物的,应当提交限量或者可免除量危险货物证明。 交付载运具有易流态化特性的B组固体散装货物通过海上运输的,还应当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货物适运水分极限和货物水分含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