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齐全,无异常可当场受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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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张家界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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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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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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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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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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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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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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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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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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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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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4-12367
0744-12345
材料齐全,无异常可当场受理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55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F601-F606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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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真实有效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真实有效 |
制证 |
3个工作日 |
无核查标准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符合办结条件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前往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证件由持证人保存、使用,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须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前往港澳通行证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