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武陵源区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武陵源区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的批准

实施编码:11430811MB0901765B4431099110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的批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4-5618629

    0744-5618629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民政部制定了《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武陵路政府大院9号楼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5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5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09号

第十九条: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第四章受灾人员救助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第11号
全文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