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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实施编码:11431300006728043W3000717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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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8-8585270

    0738-8585270
  • 监督投诉方式

    娄底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0738-12345

    娄底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0738-12345

受理条件

目标树木经确认为古树名木的。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娄底市娄星区勤政街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审核

1个工作日

合法合规

办结

0个工作日

合法合规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

第二十四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四章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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