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树木经确认为古树名木的。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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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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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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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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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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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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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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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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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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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8-8585270
娄底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0738-12345
目标树木经确认为古树名木的。
娄底市娄星区勤政街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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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合法合规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合法合规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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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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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四章罚则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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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志确通知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